社保标准化建设刻不容缓

2017-08-07 阅读次数: 4194

      近年来,各地社保经办服务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,不断加强窗口建设、优化服务环境、改进服务方式、提升服务质量。不过,仍有不少地方的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不规范、服务不标准、操作不一致。

  这些问题的产生,固然有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,但从规范管理的角度来看,根源还是当前的社保标准化建设滞后,如一些社保经办服务机构业务口径不统一,窗口工作人员在操作业务或解答群众疑问时很随意,给办事群众带来更大的疑问和不必要的麻烦。所以,当前亟须加快社保标准化建设。具体来说,笔者认为,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:

  1、政策标准化。所谓政策标准化,不仅在同一地方,有关社保方面的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等要尽可能统一起来,而且不同地区之间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,社保方面的政策难免会有差异,这就要求地区之间制定相应的衔接措施,针对政策差异拿出具体的操作与解释标准。此外,因历史原因造成一些社保政策出现缺陷或不足,也要明确前后政策衔接的具体实施标准,使社保经办与解答有标可循、有准可依。

  2、基础标准化。对社保经办服务体系中的基础事项做到标准化,主要包括社保险种、缴费比例、权益记载内容等。首先,可在某一地区将社保的主要基础事项统一起来;其次,在省级层面规范和统一各地区的社保基础事项,如取消“双低”(低缴费、低待遇)、“前延后补”等地方政策;最后,在国家层面将各省、市、区的社保基础事项进行统一。

  3、技术标准化。即对社保经办服务体系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实现标准化,当前的重点是将各地的社保信息实现联网。考虑到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需要,可参照公安户籍信息系统,在国家层面建立全国社保信息专网,各地方依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建立专网后,与全国的社保专网进行联网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各地可将个人和单位的参保信息发送到公共网络,供有需要的群众查询,实现社保信息互联互通、共享共用。

  4、服务标准化。社保服务标准是指对社保经办服务体系中的各类服务活动,包括工作人员的仪表、语言、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标准。社保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,使用标准的礼貌用语、政策解释与业务操作口径。同时要求将服务大厅的座椅、取号系统等相关设施有序摆放。

  5、管理标准化。这主要包括对社保工作人员、业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,就是要制定一套明确的要求和标准,对工作人员接待群众、解释政策、业务操作等日常工作进行规范和考核。按照不同的标准和规格,对社保业务档案进行分门别类,逐一归档管理保管。